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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6-07-29 20:13来源: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有关学生:

根据《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13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2015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2016年上半年未提交申请者、2016年6月份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网上申请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8月14日。拟申请学位的的毕业生,请登录http://cjy.xmu.edu.cn/degree/login.jsp网站(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填写自考学位申请表,核对有关信息,上传与纸质版彩照同版的电子照片(作为上报教育部电子注册之用),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5KB(像素为120 × 160)。学位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签字。

3、现场提交材料时间:8月8日至8月19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生在网上提交后,本人还须到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书;(3)公共英语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英语成绩有效期为:本科毕业日期前三年内)。公英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证书须在复印件上标注考试省份;(4)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或含各科考试成绩的成绩单(可以在福建省自考网下载打印);(5)两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专业、出生年月)。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2014年1月1日之前考取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成绩的及格线为426分)且满足毕业前三年之内,另需提供成绩证明原件一份。

重要提示: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供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每位学生只可以申请一次,时间为毕业后一年的二月和八月(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后不再补办。
4、现场提交材料地点: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厦门大学曾厝垵学生公寓教学楼406室),20、135两路公交车或从火车站发车的52路可直达。
5、我院将对申请者所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9月下旬申请者可登陆学位申请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同时关注我院网站学位考试通知(网址:http://nec.xmu.edu.cn)。
6、初审合格者在学位考前一周(具体以学院网站通知公布时间为准)到我院领取准考证,交学位抽考课程考试费(含材料费)200元。

教学部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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