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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5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5-07-20 19:47来源: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13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2014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2015年上半年未申请者及2015年6月份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考生必须亲自到我院学务部报名,一律不接受他人代理。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书
(3)公共英语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英语成绩有效期为:本科毕业日期前三年内)。公英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证书须在复印件上标注考试省份。
(4)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或含各科考试成绩的成绩单(可以在福建省自考网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
(5)自考学位申请表,此表格登录http://cjy.xmu.edu.cn/nxmu/网站填写(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填写完成后提交、保存,打印学位申请表并亲笔签字。
(6)提交两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专业、出生年月),在网上提交学位申请表的同时上传所交彩照同版的电子照片,作为上报教育部电子注册之用。彩照电子文件的名称统一用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如“张三350203201101314018”),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5KB(像素为120 × 160)。
2014年1月1日之前考取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成绩的及格线为426分)且满足毕业前三年之内,另需提供成绩证明原件一份。重要提示: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供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每位学生只可以申请一次,时间为毕业后一年的二月和八月(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后不再补办。
 
2、 网上申请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8月11日,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8月4日至8月18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者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务部(厦门大学曾厝垵学生公寓教学楼406室),20、135两路公交车或从火车站发车的旅游2线可直达。
    4、我院将对申请者所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9月下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nec.xmu.edu.cn)。
    5、初审合格者在领取准考证时需交学位抽考课程考试费(含材料费)200元。
 
                                                                                   学务部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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