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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自考030106法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2018-01-05 14:13来源:福建自考网
030106法律(本科段)
 
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 法律(本科段) 专业代码: 030106 学分要求: 67 学分
主考学校: 华侨大学 学历层次: 本科 专业类型: 本科段 
专业审批: 已审批  审批时间: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开考
委托开考: 委托单位: /    
毕业证书停止颁发: 否   专业停考: 停止接收新生:

专业课程信息
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属性 备注
1 00015 英语(二) 14 理论 必考课程  
2 00167 劳动法 4 理论 必考课程  
3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理论 必考课程  
4 00227 公司法 4 理论 必考课程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理论 必考课程  
6 00230 合同法 5 理论 必考课程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理论 必考课程  
8 00249 国际私法 4 理论 必考课程  
9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理论 必考课程  
10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理论 必考课程  
1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理论 必考课程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理论 必考课程  
13 10232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0 实践考核 必考课程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理论 选考课程  
15 00233 税法 3 理论 选考课程  
16 00257 票据法 3 理论 选考课程  
17 00258 保险法 3 理论 选考课程  
18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理论 选考课程  
19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理论 选考课程  
2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理论 选考课程  
21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理论 选考课程  
22 05678 金融法 4 理论 选考课程  

专业备注信息
1、00169、00233、05678、00257、00258、00259、00263、00264、00265九门选考课程选三门,选考课程学分不能低于10学分。 
2、根据闽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律师专业停止颁发证书后原参加律师专业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相关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3、律师专业已通过“证据法学”、“律师执业概论”或“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的考生,可顶替法律专业的选考课程。 

专业主考学校信息
主考学校代码 主考学校名称
9 华侨大学

注:本网公布的计划仅供参考,具体以省自考委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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