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自考网!  今天是

【福州市】2017年4月自学考试、新任教师招聘考试重要通知

2017-04-12 19:19来源:福州市自考办

重 要 通 知

一、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刑法》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凡在自学考试过程中,发生、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为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安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全体考生: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二、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原福州电子职专)地址:晋安区远洋路58—1号(因学校周边被小区包围,学校校门位置不显眼,请考生于4月14日下午5:00-6:00到考点熟悉考场)。
三、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搬迁至现校址)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318号(请考生于4月14日下午5:00-6:00到考点熟悉考场)。
请在以上两个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注意,提前考察好线路,按时到达,顺利参加考试。

上一篇:【福州市】2017年4月自学考试须知

下一篇:【福州市】201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