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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基础科段)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的通知

    2012-10-18 09:49:00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基础科段)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的通知
     
    华侨大学、各市、县(区)自考办: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基础科段)专业的报考情况,经省考委与省司法厅商定,决定从2013年1月起停止接纳该专业的新考生报考,2013-2014年安排“扫尾”考试,2015年1月起停考。
    请及时通知该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安排好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报考,并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2年10 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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