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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2017年4月自考保险法真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2017-06-15 16:13:00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D2、D3、B4、A5、A

      6、B7、B8、A9、A10、A

      11、A12、B13、C14、A15、D

      16、A17、C18、D19、D20、C

      21、C22、D23、A24、D25、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ADE 27、ABCDE 28、ABDE 28、ADE 30、D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1、保险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特点,也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属性,一般来说包括:

      (1)债权性;(1分)

      (2)非典型双务性;(1分)

      (3)强制有偿性;(1分)

      (4)射幸性;(1分)

      (5)不要式性;(1分)

      (6)格式性。(1分)

      32、不同特点主要表现在: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为要求,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在缔约时即须存在;(1分)

      (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内容限于与经济利益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以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为必要内容;(1分)

      (3)保险利益的大小有无客观标准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大小,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多少来决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存在有无之别,而无大小之量;(2分)

      (4)财产保险存在代位求偿,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能以金钱估量,无双重受益或代位求偿的余地;(1分)

      (5)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以他人经被保险人同意。(1分)

      33、保险人的先合同义务主要是说明义务,(2分)指在订立 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对合同内容予以解释和澄明,使投保人了解合同的内容。(1分)说明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条款的有关情况。(1分)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2分)

      34、保险合同变更的条件是:

      (1)原已存在着保险合同关系;(1分)

      (2)保险合同内容发生变化;(1分)

      (3)保险合同的变更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议或依法直接规定或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2分)

      (4)保险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2分)

      35、保险合同的疑义不利解释是指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内容发生争议,运用文意解释、目的解释不能合理解决时,对保险合同的用语应作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2分)只有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才适用疑义不利解释;(2分)只有在格式合同条款内容有歧义时才适用疑义不利解释;(1分)在特定情形下,适用疑义不利解释须对保险人相对的一方当事人进行限制。(1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3分)

      36、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而终止;(1分)

      (2)保险合同因保险人终止而终止;(1分)

      (3)保险事故发生后因保险人适当履行保险给付义务而终止;(1分)

      (4)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而终止;(1分)

      (5)因合同主体行使解除权而终止;(1分)

      (6)因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而终止。(1分)

      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是,其效力自终止时起向将来消灭而不再继续,并不溯及既往,所以双方当事人均无恢复原状的义务。(7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

      37、(1)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是投保企业的保险人;乙保险公司和丁保险公司是再保险接受人。(3分)我国《保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据此,本案中投保企业只能向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索赔。(2分)

      (2)我国《保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的责任。”本案中,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应分别负担企业实际损失的一半。(3分)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赔偿后,乙保险公司和丁保险公司应按再保险的规定分别承担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40%和20%。(3分)

      38、(1)合同有效。(1分)《保险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是双方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征得了被保险人的同意。(1分)

      (2)拒付理由不成立。(1分)该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人身保险合同只要求投保时存在保险利益,发生保险事故是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则在所不同。(2分)

      (3)李某有权代领。(1分)因李某仍然是A的监护人。(2分)

      (4)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1分)李某与B均有权领取,具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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