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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自学考试毕业生填表注意事项(长期有效)

2014-11-13 19:50来源:南平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l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要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和《毕业生申请表》各一份。《毕业生申请表》和《毕业生鉴定表》。其中,《毕业生申请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数字服务大大厅→自学考试”下载,《毕业生鉴定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综合信息→资料下载→表格下载”下载。并按表格说明填写相关内容。《毕业生鉴定表》要经单位鉴定签注意见及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自考办审核后,本表由考生个人保存,等领到毕业证后放入毕业生档案袋。“准考证号”处需填写12位准考证号;“专业”处填写所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层次。
2《毕业生申请表》表内已含有历史成绩,历史成绩不完整的,用手工按合格证书上的课程、成绩及准考证号补充完整(包括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论文)。如有出现转考、免考、加考及顶替英语的课程,应在表中的《备注》栏注明,填写清楚。
3凡涉及到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课程的有关专业以及要办理其它课程免试的毕业生,要办理免试后才能申办毕业(考生应注意福建自考网上申办课程免试结止时间)。
4交表时应把所有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写上联系电话号码一起交考办,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用自考办发的信封装好,封面写上准考证号(只写一个准考证号)、专业名称、姓名和张数。另合格证复印一份,自己留下备查。
5本科毕业生除了提供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外,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如果本科毕业生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前置学历证书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与现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还应到原发证单位提交更正申请。另应在备案表、报告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右上方写上准考证号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并把毕业证书原件交考办审核。
6、南平本市区的毕业生,申办毕业证书前应先到工行缴纳毕业生审定费50元(户名:南平市教育局;开户行:南平市延平区工行;账号:1406041609022020218)。持缴款单到南平市教育局5楼财务科开发票,凭发票到自考办申办毕业证书。
7领取毕业证时间约为申办毕业证书后二至三个月内(注:考生领到毕业生档案后要及时交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8、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号以及姓名有错的或有其它情况须说明的,在申请办理毕业证时应写出书面报告向自考办提出更正,还应附上相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等其他材料及复印件),否则后果自负!
                             
 
                         南平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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