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迫性神经症是以不能为主观意志所克制,反复出现的观念、意向和行为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心理障碍,简称强迫着。
强迫症根据其临床上表现的性质,可分为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两大类。
1、强迫观念,表现为强迫思维(a强迫性穷思竭虑b强迫性怀疑c强迫性回忆d对立性思维);强迫表象;强迫性恐惧;强迫意向(又称强迫冲动)。
2、强迫行为,大致可分为:屈从性强迫行为(a强迫洗涤b强迫检查c强迫计数);对抗性或控制性强迫行为(强迫仪式)。
四、抑郁性神经症,又名神经症性抑郁,是由社会心理因素引起以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症状的神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