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结构化设计(5)
7、结构化设计的启发式规则:
改进软件结构提高模块独立性,模块规模应该适中,深度、宽度、扇入和扇出应适中,模块的作用域应该在控制域之内,力争降低模块接口的复杂性,模块功能应该可以预测;
模块的作用域定义为受该模块内一个判定影响的所有模块的集合,模块的控制域是这个模块本身以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从属于它的模块的集合。
8、结构化分析与结构化设计的区别:
结构化分析得到数据流图、数据字典等,属于逻辑模型,结构化设计得到模块结构图,属于程序模型。
9、详细设计阶段的目标、表现、内容:
详细设计阶段的根本目标是确定怎样具体的实现所要求的系统,详细设计以总体设计阶段的工作为基础,但又不同于总体设计,主要表现在,在总体设计阶段,数据项和数据结构以比较抽象的方式描述,详细设计要提供关于算法的更多细节;
详细设计的模块包含实现对应的总体设计的模块所需要的处理逻辑,主要有,详细的算法,数据表示和数据结构,实施的功能和使用的数据之间的关系。